第二百四十四章 你们衔接的挺好啊

大唐李二:恁祖宗来了!正文卷第二百四十四章你们衔接的挺好啊明朝和唐朝的联姻,不止是湘王朱柏和城阳公主,前段时间朱元璋也和李世民敲定,让已经成年的安庆公主和李治联姻。

安庆公主比李治大三岁,本来老朱还觉得委屈人家孩子,但李治这纯纯的年上控表示,女大三抱金砖,就喜欢岁数大的。

刚说完这话,李治就感觉自己的耳朵被揪了起来。

“你说什么?!稚奴!你再给我说一遍!”

李治耳朵吃痛,哎呀呀地叫着,胳膊胡乱地挣扎,回头看去,是他的未婚妻安庆公主朱槿。

“槿姐姐,槿姐姐,我错啦,我错啦!”李治口中不断讨饶。

“你错了?我看伱知道的很!”朱槿拎着李治的耳朵,怒声道:“小混蛋!你跟我过来!”

“哎呀别,这么多人看着呢……”李治还在讨饶。

“这么多人看着?哼,看着又如何?”朱槿丝毫不让,“告诉你,你今天回去也得回去,不回去,也得回去,不然的话,我就告诉李家伯母!”

“好了好了我跟你回去就是……”

形势比人强,李治只能灰溜溜地丢下那个学习方言的想法,跟着朱槿往家里走。

其实像是纳妾啊什么的,长孙皇后未必会太管束李治,顶多是嘴上说几句而已。但去青楼那可是另一种概念了,在长孙皇后的眼中,李治仍然是个没结婚的孩子,他要是敢去青楼,长孙皇后就敢给他挂在城门楼。

但李泰就不一样了,他可是成年人,还结了婚,出去干什么自然有阎婉这个老婆管着,当妈的再去管不合适。

大唐的女人,突出一个悍勇,管不住男人还做啥唐朝女人?

“可怜的稚奴……”朱樉在一旁咂咂嘴,“他已经被戴上嚼头,佩上马鞍,已经完全被驯化了……”

“真窝囊,啧啧。”李泰已经忘了自己被阎婉管的死死的事儿了。

“意思青雀兄弟在家地位很高喽?”朱棡在一旁看热闹不嫌事大。

李泰一下子脸就涨红了,但为了不暴露自己是个气管炎,他只能强自掩饰:“看你们说的,我在家里那家庭地位,那可是说一不二的。我让你嫂子往东,她绝对不会往西,只要我一瞪眼睛,她就得乖乖听话!”

“牛!青雀,牛!”朱樉竖起两个大拇指,学着李清的样子夸奖道。

虽然历史书里的确有李泰,朱樉也曾经为了对症下药通读了史书,但具体的细节史书是不会记载的。所以李泰历史上到底是不是一个气管炎,明朝的人也不知道。

故而李泰这么一说,他们也就这么一信。

“好男儿当如是也!”朱棣目泛奇光,他随他爹,对老婆徐妙云那是又敬又爱还带点小小的害怕,“大唐像你这样支棱的男人,那可真是不多。”

“不多吗?”李泰给自己都骗了,他抚着肚子,呵呵地笑道:“在整个大唐,我也算是顶尖的那一批男人了,对于训妻,我自有一套心得。”

同时他在心里嘀咕道,确实,只要阎婉数到三,他就得乖乖跪好。

刚说完,他的手机里就收到一条消息。

“骗哥们可以,别把你自己也骗到了就行。哥们被你骗了真无所谓的,打个哈哈就过了。但希望你打完这段话后擦一下眼角,别让眼泪掉在手机屏幕上了就行。”

来信人是李承乾。

“你说的这些话,哥们信一下也是没什么的。还能让你有个心理安慰,但这种话说出来骗骗兄弟就差不多得了,哥们信你一下也不会少块肉,但是你别搞得自己也当真了就行。哥们被你骗一下是真无所谓的,兄弟笑笑也就过去了。真不是哥们想要破你防,你擦擦眼泪好好想想,除了兄弟谁还会信你这些话?”

李泰:……

心里好抓狂,好想和大哥干一架,咋办?

他这才想起来,刚刚和李承乾的通话还没关掉。

一会儿必录像,必给大哥显摆显摆秦淮风月!李泰在心里咬牙切齿地想道。

秦淮河繁华的紧,两岸灯火通明,伴随着大明的科技攀升,秦淮河也成了旧城保护区。在南京城的基础之上,扩建了外城,用于改造地皮,扩建工厂之类的。而内城则是如旧,南京城内的房价伴随着南京的扩建而水涨船高。

原本在南京城二百两银子就能买到的两进大宅子,现在得根据地段五万两起步,而且还有价无市。

南京城作为大明的首都,已经成为了事实上的全球中心。

现在的大明西京是洪武城,东京是新乡,南京就是应天府,中都依旧是凤阳。经过两次工业革命兴建起来的南京城,可谓是全球无数人民心中的圣地。

旧城区之外,高楼大厦鳞次栉比。而老朱也对皇城进行了翻修,当真是气势无比辉煌。

相应的,在欧洲人的眼中,朱元璋也成为了举世无双的圣皇。

其实也很好理解,在现代人的眼光,可能觉得老朱平平无奇,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然而如果同等代换一下,假如在奥斯曼灭了东罗马后九十年后,有一个毫无背景毫无根基、家破人亡的希腊农民,趁势而起,平灭盘踞君士坦丁堡九十多年的奥斯曼,重新光复巴尔干半岛和小亚细亚。在光复故土驱逐绿虏后,他再次出兵东征,收复罗马丢失八百年的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

在这之后出兵南下,灭掉埃及的马穆鲁克王朝,收复丢失八百年的埃及。接着又从埃及引兵西征,收复沦亡千年北非地区。随后北上,灭神罗,灭法国,灭意大利诸城邦,灭西班牙,灭葡萄牙,完成了欧洲大陆自罗马后的再一次统一……你想想国内公知会怎么吹他?

老朱现在就是这个道理,在媚明白皮公知的眼中,他就是弥赛亚一样的人物,比特么耶稣都牛批。

如今的秦淮河畔可比当年要狠的多,不止是本土人,还有各种异域风情。只不过审美不太一样,明朝人不大看得上那种异域风情,更喜欢华夏的风格。

所以世界的审美也都逐渐趋向于明朝。

但唐人不一样,唐朝人超喜欢胡姬的,李白曾经有诗曰:“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便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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