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 襄州刺史 第四十四章 郭氏父子

第四十四章郭氏父子

长辈严厉训斥他:案中如此之多反常。你却无所分辩,叛得实在太轻率。

郭豪羞愧,不过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好在犯人还没有被执行死刑,这次错误还不算无法挽回。

于是,郭豪紧急向刺史府申述,要求撤回先前的判决意见,可是这个时间还是有点晚了,刺史府负责审核案件的法曹、录事乃至刺史丁晋,都已在判决意见上各自签字通过,并且,最要命的是,报告已经被送出了刺史府,按照时间来算,已经快要到达长安城。

再上面的审查衙门就是长安城的刑部司,它的职责是按覆天下奏狱,如果不提大理寺象征性的复审外,刑部司其实就是具有终结判决权力的那一个衙门。

到了这个地步,刺史府已经将案情上报,如果要申请撤回。那无异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刑部司乃至更上面的官员会如何看待你呢?

他们必定会认为你们审案就是这样粗心大意,自然就会怀疑你的能力。

那么,到底还该不该将案件追回呢?

丁晋听了郭豪对案件新的分析后,没有多犹豫,立即下令追回,并主动承担了主要责任。

有些事情,不能斤斤计较暂时的得失,排除人命关天不说,丁晋也不允许一件有可能是冤错的案子,在自己手中造成既成事实。声名之积,来之不易,一个小污点就可能毁了毕生清名,再说这也是关乎自身品德的修行。

再者,郭豪这个人,丁晋对之颇为欣赏,早有招揽之意,不过这种品行方正之人,一般的收买手段没有用,得找对他的喜好所在。

郭豪之所以如此讨丁晋喜爱的原因是,他在襄阳县署实行了一个很有创意的举措——政务公开。

当然,此公开不是彼公开,限于社会的发展程度,此时的官府也不可能完全做到政务透明化,郭豪实行的这个举措是,每月将县署处理的案件情况及公事上的钱物用度,以及每年将当年征税的数目。“书于县门、村坊,与众知之”。

这些措施,不仅调和了衙门和百姓的矛盾,而且也有利地打击了胥吏差人对百姓的敲诈勒索,对于衙门公务的执行力度,也是很有帮助。

其实,郭豪的这个创举,是丁晋早就谋划过的东西,不过丁晋想得更细、更多,而正是因为想得太多,他担心遭遇太大的阻力,所以一直犹豫无法实行,现在看到郭豪的办法,丁晋惭然苦笑,自己实在是思虑过头了,如果怕阻力过大,那么可以循序渐进,慢慢来,先公布一些不敏感的东西再说嘛。

再说被追回的案子,丁晋还是发给襄阳县重审,这是表示对郭豪的充分看重。须知这个案子现在已经不单单为襄州官吏们关注,也已经引起了刑部乃至更上层一些官员的注意,如果郭豪不能尽快有所突破,丁晋这个脸子恐怕就丢大了。

郭豪却是不紧不慢,竟然处理起了其他公务,而将此案搁置。就这样耽搁了数日,他不急,其他人却急,刺史府录事陈谏跑到襄阳县署大骂他道:“丁刺史为你担着诺大责任,你却置之不理,真是岂有此理。”

郭豪大怒,什么时候襄阳县轮到你陈谏指手画脚了,当即令人将陈谏赶出衙门。

陈谏回来对丁晋抱委屈,丁晋笑着安慰了他几句,却对郭豪的行为毫不介意,这让众人一边为他的气度心折不已的同时,也更加痛恨郭豪的不识抬举。

又过了几日,郭豪忽然宣布重审案件,结果,一开堂,他就对那个状告儿子的妇人说:“本官已经调查清楚,你的儿子确实不孝,审然,你可买棺材准备收儿子的尸体吧。”

旁听的众人皆哗然,郭豪这是搞得什么玩意?费劲周折地让丁刺史将案件追回,现在却轻松地一句“审然”,就结束案子,这让丁大人如何向上面交代?

对于众人的责问,郭豪理都没理。堂木一拍,直接下令退堂。

退下后,郭豪却密令两位衙役换上寻常百姓的衣裳,偷偷跟踪妇人而去,不片刻,衙役回来报告:妇人出衙后,在偏僻处和一个道士鬼鬼祟祟地交谈了几句,只听到一句话,好像是说事情了了。

郭豪听了,面露微笑,派人即刻召回妇人。

堂上,郭豪苦口婆心地再次劝说妇人,希望她能略有悔意,无奈妇人执意甚坚,还言道:棺材很快就能买来,希望大人尽快处死儿子。

郭豪的耐心终于被耗尽,大怒,密令差人将衙门外等候的道士捉拿,打他个出其不意。道士果然惊慌,没用什么刑,就全招了。

原来,妇人和道士有染,却被儿子暗中得知。儿子百般阻挠,于是两人商议下决心除掉这个碍事的家伙,可惜这个儿子偏偏是个愚孝之人,对于母亲的指控,无法反驳,于是存了必死之心,对罪名供认不讳。

至此,“不孝案”真相大白,郭县令的究根问底和丁刺史的责任心,使一件本来无可挽回的冤情得以伸张,百姓闻之。纷纷称道,一时传为美名。

丁晋极为赞赏郭豪在此案中所采取的策略,他的缓兵之计,使妇人及同谋者道士渐生麻痹之心,数日后开审,又直接说案情已经明白,让妇人买棺材收尸,这又让妇人和道士以为狡计得逞,放松了警惕,接着,又是一记突然袭击,打了道士一个措手不及,稍经审问便得了实情,这些手段,虽看似简单,但用的时机如果稍有不对,反而打草惊蛇,让妇人和道士生了提防之心。

丁晋以分析案情的理由,亲自将郭豪请到刺史府详谈,夸奖了一番后,他提出了一个心中的疑问:综观郭豪审理的案子,一个特色是除了案中直接牵涉人外,他很少提审那些虽然和案子没有直接联系,但是可能对案情有重大帮助的人员。比如不孝案中,妇人、儿子的亲戚朋友也不少,但郭豪一个都没提审,难道他不知道在这些人身上,或许会有所突破吗?

郭豪此人年纪不大,但很老沉,面对刺史大人的夸奖,也是一副宠辱不惊的样子,他一本正经地解释道:非是不知,而是下官担心差人从中压榨百姓,少唤一人,即少累一人,下笔时多费一刻心,百姓已受无穷之惠。所以审理诉讼,从来都不欲牵扯太多人进来。

丁晋听了,心生感慨,郭豪这一句“审理诉讼、勿扯他人”的话,道出了多少百姓的血泪。

按照制度规定,衙门一旦受理了起诉,就要开始传唤案件的当事人。这个传唤的名单是由法曹根据起诉的状子里提到的被告、证人、社会关系等情况来划定的,发下去由书吏制作传票,然后由主官用“朱笔”在被传唤人名字上点上一点,就算是批准了,吩咐衙役前去传唤。

由于衙役们有了这张传票在手,就会以“鞋钱”、“跑腿钱”之类的名目去百般勒索当事人以及证人、他们的家人,可以说这传票在差人们手中就不只是简单的传唤之票,而是杀人不见血的凶器。

丁晋想起在平遥县做主薄时,县令李翱曾说过的一句话:堂上一点硃,民间千滴血。其实就是提醒属下的办案法吏、书吏们要手下留情,尽量缩小传唤的范围。

面对丁刺史的大力夸赞,郭豪很是惭愧,不得不说道:“其实这些道理,非是下官自己领悟到的,而是家中有长辈时刻教诲,所以不敢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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