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联合孤立(上)

“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贾家小儿年十三,富贵荣华代不如。能令‘金距’期胜负,白罗绣衫随软舆。父死长安千里外,官差持道挽丧车。”

“金距”指的是用金属片裹在鸡的脚爪上,以增加“斗鸡”时攻击力的一种手段。这首童谣讲的是贾家年仅十三岁的孩子,依靠斗鸡的本领,过上了比读书人考中科举做了大官还要显赫富贵的故事。

这里先不提是否真有一个传奇般的贾家小儿,诗谣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引出当时流传在北方且相当受大众欢迎的一项竞技活动—“斗鸡”。

斗鸡作为一种特殊的“娱乐”活动,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自汉代兴起,到唐朝太平之期更加兴盛,及至大周开国,已经成为最受欢迎和追捧的项目,上至亲王贵戚,下至平常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无不以斗鸡为一种时尚,乐此不疲的人们几乎到了痴迷的程度。

汾州当地的斗鸡活动非常浩大,每当举行一场斗鸡赛事,简直如同过大节般热闹,而平遥县的斗鸡赛事一般集中在每年的中秋佳节附近,所以场面更为盛大。

丁晋赴任“主簿”之职,已经两个月之久。这日,他安顿了杨守负责驿站工作,然后骑上马赶往县城西郊的斗鸡比赛场,此行的目的倒不是为了凑热闹,而是专程寻找一个人。

这人便是“平遥县丞”王谦,丁晋来到平遥县署后,和这个人颇打过几次交道,也曾试探地想与之结交,可惜王谦态度很是冷淡,碰了几次壁后,厚脸皮的丁晋也不禁有些尴尬。

正面接触既然行不通,那就迂回行事,丁晋绝对不是个善罢甘休的人,通过旁敲侧击,从县署其他官吏的口中,王谦的种种作为和性格,渐渐在丁晋心中清晰起来。

王谦此人,才华能力是有的,这谁都不能否认,但同时,性格又是极为的倔强固执,更有个致命的缺陷:廉洁。

对于国家来说,最需要的就是官员的廉洁;而对于官员个人来说,“廉洁”可能是最不需要的品质。

王谦清廉,一心想当个“清官”,性子又是最看不惯贪污**之事,这就把上司同僚全给得罪了:官场上不能只顾自己清廉,或者说你清廉可以但要懂得“圆滑”手腕,否则等于把别人捞肥的路子给断了,怎么不引别人嫉恨?

在丁晋接触过的平遥官吏中,没有一个人说他的好话,但也正是因为他们的鄙视和不屑,才让丁晋能真正了解这个冷冰冰的“农夫”本性。(王谦负责劝农工作,经常下田和“草民”一起干活,所以被人讥笑农夫。)

不善吹捧,不屑于逢迎,为人矜持、过于清高,虽然什么都懂,就是不愿意委曲求全,这些有悖于官场游戏规则的特点他全占了,这样的人,就算是才高八斗,学历深厚,也很难在仕途生存下去,此刻还能担任一份职责,已经算是很大的造化了。

但,丁晋很敬佩这样的人格,王谦的“高尚”不是做给别人看,而是真心实意地要为百姓做些实事;他的追求和别人不一样,荣华富贵在他心中可能远不如让治下人民获得丰裕的生活重要,这种“伟大”不是他用“嘴巴”说出来,而是脚踏实地干出来的!

当然,今日丁晋来寻王谦,肯定不是专程来歌颂他赞扬他的,在感觉对王谦的性格有了大致的把握后,他的目的很简单—结交这个人,并联合他打击“行主簿事”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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