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五章 商王:去大明吧

西班牙人只想高呼一句:“大人,我悟了!”

对外宣称:德国商人认罪伏诛。

西班牙人谁也没有提堂中的事情,出来之后,春光满面,甚至事务委员会的官员还高兴地宣称:“最大的邪恶已经除掉了,从此以后,殷人可以快乐地生活在这片大地上,任何人都不会去干涉他们的自由。”

其他的事情也迅速得到解决。

卡萨斯当时没有出庭,他的事情的结果处理的很满意了。

而正在这个时候,国内竟然来信了。

而且,还不仅仅是国王的事情,还有教皇的信。

“某些凶恶的使者为实现其贪得无厌之愿望,满足其邪恶欲念,竟敢喋喋不休大放厥词,无端宣布应像对待牲畜一样对待东印度和西印度人以及我们最近发现的其他人种,迫使他们向欧洲人屈服,替欧洲人效劳,甚至硬说彼等不具备接受我神圣宗教之能力,把彼等置于最可怕的奴役地位残酷地压迫、折磨他们,致使彼等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我等在世间替上帝行道——尽管我等有愧于如此重要之使命。”

“因此,当在力所能及之范围内努力奋斗,找到那些离群羔羊,将之归还上帝,以此完成上帝赐予我等之使命。”

“印第安人具备人类之一切特点,全然能够接受基督教义,实际说明,彼等业以极大热忱接受了教义。为铲除西印度的诸多暴行,我等行使上帝赋予之权力,在此庄重宣布:尽管印第安人和基督徒即将发现之其他百姓尚不信仰基督教,也绝不能因此剥夺彼等之自由及财产,把其置于奴隶地位。”

“相反,应向彼等传播福音,以圣洁之生活为榜样引导彼等接受我神圣宗教。为此,特布此令。凡违反此令之一切规定均当宣布无效。”

“......”

审判宣布后第12天。

由大明西班牙共同签署。

“其中第3条规定:绝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奴役顺从的殷人;承认殷人是自由人,有独立的人格;殖民者应归还他们原来的财产;法官、总督应像保护西班牙人那样保护他们。”

至于卡萨斯说的事情,林向阳没有接话茬。

他表露了一些,遭到了西班牙的强烈反对。

因为那是莫大的侮辱。

然而卡萨斯还没有放弃,最终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折衷考虑,由西班人和大明人共同成立一个机构,名为“殷人保护所。”

专门负责其他地方的殷人事宜。

在这里,新大明也退后了一步,也许西班牙人向其他土著传播天主的福音。

而西班牙也保证,尽可能负责土著的安全。

括弧:此条令不适合印加。

——————

朱训樘看了看奏折,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事情解决的竟然如此顺利。

而且超出了自己的意外。

由一名大主教引发的殷人事件就此结束。

这个时候大明皇家学报才在边角处刊登了这条消息。

至于其他人,恐怕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件事情就此过去。

朱训樘有种感觉,可能在他治下签署的各个条例,未来会成为国际条例的“初稿”。

毕竟,不管怎么说,西班牙和新大明之间的战争和冲突保持在一定的界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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