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军还没有打来,高起潜和关宁军,就已经接连逃走了,守护家园?谁爱守护谁守护去吧。
高起潜带的人少,一溜烟就没有了踪影,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支援关宁军,毕竟人数多的很,集结起来困难得多,跑路的时候,也慢得多了。
“大将军,鸡泽方面的明军,不战而逃了,留下来大批的物资粮草”。前锋营来报,这才是正经的明军。
“好,告诉前锋营,不用管物资,给我追击,灭了关宁军”。上万骑兵出击,追着关宁军而去,在那股不知名的明军身上吃了大亏,那就一定要找回来。
“踏踏踏”。清军铁骑,奔驰而去,所过之处,尘土飞扬,大地震动。
“舅舅,鞑子追来了,怎么办”?吴三桂毕竟年轻,面对数万的清军,不免有些慌乱。
“吴常,你带着骑兵,挡住清军的追击”。虽然关宁军也有一万铁骑,可是,这一万铁骑虽然号称大明最强的骑兵,可是,跟清军骑兵比起来,还是有不小的差距的。
硬碰硬的话,祖大寿不敢,也碰不起。关宁军最大的依仗,就是这一万铁骑了,没有了这样一万铁骑,关宁军没落,就是早晚的事情了。
吴常的脸色微变,不过,还是应了一声:“是”。然后带着二千骑兵,就迎了上去。
“杀奴”!吴常知道,既然已经被祖大寿点了名,那么,不去也的去,去了的话,必死无疑,但是,家里老小,妻儿兄弟,都会受到好好的照顾的。
但是不去的话,会立即被格杀,然后,家里妻儿老小,怕是一个也跑不了。
都是必死的结局,不过,为了家人,吴常还是义无反顾的冲了上去。
“哇哈哈,来得好”!清军中的前锋营统领,乃是谭呼喇,跟随岳托南征北战,大小战役数十次了,勇武异常。
这一次原本前锋营的任务,是交给布颜岱的,可惜,听到坍塌的时候,被压断了腿,所以,前锋营的统领,变成了谭呼喇。
看到明军竟然敢冲上来,谭呼喇不怒反喜,大吼一声,就冲了上去。
自己可是有着上万铁骑的,怕什么。寻常上前骑兵,都能追的明军满山跑,更别说这时候有上万骑兵了,要是让明军跑掉超过一百人,他都回去大将军那里请罪。
“乒乒乓乓”!很快,两只骑兵撞在了一起,兵器击打在一起,发出乒乒乓乓的声音。
跟明军骑兵不同的是,清军骑兵,有不少的人,用的可是重武器。
一杆巨大的狼牙棒,直接把一柄腰刀给崩飞了,然后,一棒子砸在了明军骑兵的脑袋上。
瞬间,那脑袋,就像是西瓜一样,直接爆开了,鲜血,喷射出来。
但是,明军中也有厉害的武器,那就是长枪。一寸长,一寸强,长枪舞动,枪尖,寒光闪闪,每一次刺出,都会带走一人的性命。
而吴常,就是其中的高手,一手长枪,用的那是出神入化,要不然,也不会在关宁军中崭露头角。
“吃我一棒”。前锋营头领谭呼喇,乃是一个矮壮的勇士,胳膊异常的粗壮,因为个子不高,选用的武器并不是长的,而是粗壮的,狼牙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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