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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语”一词源于“呓语”,而“呓语”则为所有不应当被感知的事物的统称。其中,勉强处于人类可辨识范围之内,且能被耳朵所聆听的声音被单独称作异语,这是近百年来最容易理解的一种划分标准。
另一种比较容易理解的说法是,异语是上位存在偶尔赐予人类的天启,是人类与那些更高层次的存在建立联系的桥梁。
尽管人们永远不会知道所谓的异语,会不会是那些高于一切的“神明”在一场严重酗酒后瞎编的胡话。
那句“绿色的天国。”在广义上也算异语的一种,但绝大部分异语无法理解,无法触碰,且极度危险。
尝试理解异语是一件相当冒险的事情。倘若以人类之躯强行突破界限,接触者们也许就会发现自己漂浮在自家的床前、书桌旁或任何最喜欢去的地方,身边躺着融解成一滩粘液的空躯壳。
烈日100年左右,一支先锋派学者团队发现某些特定生物的器官可以作为替代肉身的“触媒”,但这充其量只帮这群疯子支撑了一个月左右,因为他们太过贪得无厌,试图在极短时间内掌握现存所有异语中所蕴含的诡异力量。
而异语中几乎包罗万有,好的坏的,想要的或不想要的,它都能给你,而且不容你拒绝。相当于一瓶混合了毒药的美酒,商标和配料表全都乱来一气。
但异语对人类的诱惑力经常能让他们忘记潜藏其下的风险。
瑞文注视着店主老哈桑,没有露出明显心动的表情。
“我明白了。那这件遗产的副作用又是什么呢?”
“它会摧毁你的现实认知,用别的东西取代它们。”
老哈桑诚实地回答道:
“你可以把你的脑子想象成一座很大的公寓,里面挤满了你的现实认知。有一天,不知是谁通知屋里的人,门外有个想要躲避阳光的大胸美女,人们怀着遐想,兴高采烈地开门,闯进来的却是一个霸道的大块头......”
“每次理解异语,你都必须从你的脑子里消除至少两项现实认知才能让它进来,为此,你会头疼整整一天,且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被耳鸣困扰。”
“另外,它最被诟病的一点是,你得挖掉一只眼睛,让它住进去。这件遗产本身并不能代替眼睛的功能。”
嘶......典型的代价大于现实用处,然后用一堆未来可期填补。
老实说,听到大胸美女那一段,瑞文的消费冲动就在迅速泄气,到现在彻底瘪了下来。他对美女的兴致完全不比自己的皮夹,烈日之下,所有好看的皮囊都只是摆设。
他记得侦探公司内部以文字收录了部分已知效果的异语,当中或许包括了在某种程度上抵御阳光的方法。民间也有能供参考的典籍,但是少得可怜,内容未必是他想要的。
在成为全日制侦探之前,侦探公司内部的职位永远是个遥不可及的目标,所以这本身就是个死循环。
他并不想为这种虚无缥缈的可能性付出一只眼睛的代价,而且,自己也不晓得,这玩意会在梦里变成什么诡怪的东西,把妹妹给吓到。
是的,之后的日子里,瑞文还想要尝试探索那不一般的梦境。
也许将来他能找到一种类似于梦者之屋的鲜花的可循环媒介,让他能够自由进出那个世界,找出那一连串诡异巧合的真相。
对了,还有帮妹妹瑞雪准备惊喜。
一想到那黑发小丫头乌溜溜的双眼,放松的笑颜和那些冰凉的咖啡糕,瑞文果断地放弃了这件中看不中用的遗产:
“谢谢你,你是我见过最实诚的商家,可它应该不太适合我。我最近正在寻找有直接防晒伤作用的遗产,不知道你有没有,黄色或橙色都行。预算在......两千五百烈洋以内。”
在老哈桑用摇头给出了否定的答案后,他故意报高了一点预算,想让自己的可选范围广一些:
“如果将来这里进了类似的货,能够通知我一下吗?”
“没问题!从你的眼神来看,你一定是觉得刚才老哈桑我不小心做了负面宣传,对吧?其实不然,老哈桑说话一向这么难听,因为这种事情很难后悔,不合脚的鞋不可能硬穿上去。互留个号码吧,如果有类似的货,我会在第一时间告知你来看,不买也没关系。”
“当然,如果你以后改变主意了,这颗眼珠子应该也还会继续在这等你。它已经等了好几个月,完全不介意再多等一会儿,也许......”
“也许它的命比我还要长。”
瑞文轻松地接上老哈桑的俏皮话,苦笑一声道:
“如果打了一次我没接,一天之内没我有回拨的话,以后就没有必要再打了。”
“哈哈!放心,老哈桑很清楚你们侦探,昨天刚从我这买了遗产高兴离开,明天就变成了一滩高兴的滚烫死肉。老哈桑绝不会在那种时候做无用功。”
“完全准确。走吧,卡梅隆。”
侦探朝等在外面的助手招手,后者满脸笑容地踩在一大滩血红的积水上等着他,左右偏移重心,踩出一道道绯红涟漪。
临走前,他还是回头看了一眼“刺痛的知能”,它的瞳孔好像缩了一下,变得又尖又细,像猫的眼珠。
老哈桑慢悠悠地走回了店铺的阴影中,他的背上生长着一大块银黑色的背鳍,一摇一摆,鳞片中垂下一丝丝粘液。
在烈洋145年之前,从市区回城郊是件非常麻烦的事,直到十年前奥贝伦铁路公司的红皮火车全面通车,将一两个小时的路程缩短为了20多分钟,一定程度上压迫了公车的市场,当年还引发了一波规模不小的绝食抗议,晒死了两打铁路工人。
但在列车真正通车后,人们很快意识到了新型交通工具的便利,所有反对声音随着路边的抗议横幅全数撤下,消失得无影无踪。
瑞文和卡梅隆挤在滚烫的车厢中,左右摇摆,看着窗外明黄色的风景,以及摇来晃去的橡胶垂吊扶手,也不知道是哪个有心设计者,把扶手做成了真手的形状,手指形态各异,就像一个恋手癖的变态收藏。
其中一只竖起中指和无名指的扶手,完全没法不让人遐想。
“我们要回一趟南部的焦麦田,可怜的玛丽也许还能剩下一只脚爪或半根尾巴。不论是什么,我们都要带回去给多罗莉丝太太交差。你还有多余的手帕吗?”
“没有了,都给你了,瑞文。”卡梅隆扯了扯衣袋,微笑着摊开双手。
“我感觉我们的大侦探今天已经受尽了磨难波折。”他越过瑞文的肩膀,看着窗外的一大片斜顶建筑。
“待会去下馆子怎么样?嗯......‘水蛇灯塔’就算了,记得你不喜欢吃鱼。”
瑞文重重地摇了摇头,岂止是不喜欢,他对血河里的鱼有种生理厌恶。
光是想到清理那些杂乱丛生的黑色鱼鳞、黄绿色的粘液和危险赘生物的画面都让他倒胃口。
“不了,我没胃口吃正餐。让我们去‘硫磺山’喝点什么好了,就当帮衬一下可怜的酒保斯考特,他最近在筹钱给孩子上学。”
“好的,来杯焦麦热啤酒吗?”
“那东西苦得不像人喝的,拿来当工厂润滑油更合适。‘卡达斯之梦’就很不错,如果不是烫的就更好了。”
瑞文自己都被自己的玩笑逗笑了,哪有不烫的饮料?
在奥贝伦酒业100多年的历史里,人们变换着方法想让酒水变凉一些,包括地下储藏、蒸发降温、把酒瓶埋在沙子里。但在绝望的烈日下,一切努力都是徒劳。
他越过卡梅隆的肩膀,看见火车窗外有一辆黑色的小卡车,车顶上有个大喇叭,顺着暗红的小路,和火车并驾齐驱,车轮压过地面上的积水,溅起两扇鲜红的水花,车身上是奥贝伦侦探公司的金色“烈日烟斗”标志。
是奥贝伦收尸队的车,目的地和他们很接近,要更往南一些,开到奥贝伦墓园去。
车后箱里堆满了今天正午丧生的尸体们,当中有一些拜日教徒,更多的是死法迥异的普通人。奥贝伦侦探公司在烈洋110年颁布了一本十分有趣的统计册,名叫《一千种死法》,当中罗列了奥贝伦市民的普遍死亡原因,和每种死法的年均死亡人数。
其中半本以上都是匪夷所思的死法,让人摸不着头脑。包括但不限于被反弹的棒球棍击打头部致死,遗产咬人致死,甚至是被双头金枪鱼袭击致死——最后一项甚至还相当常见。
不论是哪种死者,只要尸体还在,就会被送去墓场分别埋掉,而那些分不清谁是谁的灰烬或碎块会另外装一罐,埋在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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