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剿灭巨匪王三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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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三春,本名王汝仁,乳名仁娃子。

清光绪十年(1884年)生于四川平昌长垭一户农家。

话说那幼年时的王三春!真可谓天赋异禀,尤其记忆力惊人得很!想当年他于私塾求学之际,别的孩童尚需反复诵读方能熟记之书,他却只需通读一遍便可了然于心。

如此奇才,自然引得众人惊叹连连。

不仅先生对其赞赏有加,就连乡里乡亲们也纷纷夸赞道:“此子他日必成大器!”

更有人预言说,以王三春之才学,将来定能考取功名,为官一方;届时既可封妻荫子,又能光耀门楣,实乃家族幸事也!

然而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事与愿违。

短短几年之后,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降临到了王三春身上——他的父亲毫无征兆地离开了人世。这一沉重打击使得王家陷入了困境之中,原本就不宽裕的家庭经济状况更是雪上加霜,已经无法继续承担王三春上学的费用。

无奈之下,年仅十几岁的王三春只能辍学回家,帮助身体有恙且身有残疾的母亲一同务农,并操持起家中大大小小的事务。

自小王三春便是个性格刚毅、争强好胜之人,但如今父亲早早离世,母亲亦因身体原因对其疏于管教。再加上当时正值清朝末年,社会动荡不安,秦巴一带更是战乱频仍、满目疮痍。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各种卑劣行径充斥其中:土匪猖獗肆虐,四处抢掠杀戮;百姓生活苦不堪言,流离失所……

面对这样一个残酷无情、弱肉强食的世道,王三春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他的性格也因此越发孤僻怪异,平日里沉默寡言,很少与他人交流。

1904年,王三春已经年满20岁,家里就寻思着给他找个婆娘,也算是成家立业了,后来经人介绍,与邻村老实本分的农家姑娘杨氏结为夫妻。

日子过得虽然清贫,但是混个肚儿圆勉强还是可以的。

但生逢乱世,弱肉强食,虎狼当道,王家在当地也没有什么势力,不免受人欺负。在其婚后不久,王三春就因争田地和山林树木与族长王宗林发生了冲突。20岁的王三春气愤填膺,一时脾气上来,冲上去打了王宗林两拳。

王宗林这个人可真是不简单!他不仅在官场和商场中游刃有余、左右逢源,还善于运用自己的手段和权谋,让人们对他敬畏有加。再加上他还是一族之长,这就让他更加肆无忌惮地横行霸道了。

他常常仗着自己的权势,向百姓们强行索要财物,甚至霸占他们的田地和产业。

那些受到欺凌的人们虽然心中愤恨不平,但却不敢有丝毫反抗,生怕遭到更严重的报复。

就这样,王宗林渐渐成为了当地的一霸,人人都对他避而远之。然而,尽管众人敢怒不敢言,却并不代表没有人想要惩治这个恶贯满盈的家伙。

王三春年轻气盛,偏不吃这一套,公开与王宗林从骂嘴打架最后发展到要提刀动武。

当晚,有个堂叔劝他:“仁娃子,你哪搞得过王宗林嘛,你还是去官府告状吧!”

谁能料到王三春竟然会哈哈大笑着说出这样一番话来:“这可是个乱世啊!所谓‘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别进来’!想要去恳求那些当官儿的?哼,那还不如求求我自己让自己痛快点呢!”

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嘲讽和不屑,似乎对这个世界已经看得无比透彻。

时间没过多久,王三春和王宗林之间再度爆发激烈冲突。

怒不可遏的王三春竟然纵火焚烧了王宗林的好几间牛圈和猪舍。

当熊熊大火燃烧之际,王三春还不忘对着四周的人们撂下狠话:“这次只是给你们一点小小的警告而已,等老子下次再回来的时候,可不仅仅是放火这么简单了,老子还要大开杀戒呢!”

他的声音充满了暴戾与威胁,让在场的每个人都不禁心生恐惧。

说罢头也不回地钻进了了巴山,消失在茫茫丛林之中。

王三春踏上前往巴山的道路,这一路走来,他不是赌博就是抽烟,年轻时听了恶魔张献忠屠四川的故事,于是有样学样的结交些三朋四友。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身边逐渐聚拢起一帮臭味相投之人。

人多力量大,众人开始思考未来的方向。

经过一番讨论后,他们认为成为一名“棒老二”(即土匪)才是最快活之事。这样一来,便能尽情享受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和大把分钱的生活!

大巴山地区森林茂密,自然环境复杂多变,然而这里却不乏那些啸聚山林、打家劫舍的亡命之徒。

这些人以暴力为生,无视法律与道德的约束,过着肆无忌惮的日子。

而王三春及其兄弟们恰好看中了这种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生活方式,决定投身其中。

他和几十个同为职场新人的兄弟伙,为了搞到枪弹,就经常埋伏在林子里面观察行人,以便相机行事。

这天傍晚机会总算来,这天晚上,一伙小股土匪队伍在山下吃饱喝足,歪挎着枪从林子里面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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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三春等人定睛一看,心中了然,纷纷手持一根青杠木棒,悄然跟上。

这些个老土匪怎么也不会料到,居然会有这么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毛贼胆敢对他们动歪脑筋!

就在此时,树林中猛然窜出十余道黑影,如鬼魅般扑来。

俗话说得好:“打架最怕遇上愣头青”!老手尚且需要斟酌权衡利弊得失,但这些初出茅庐的生瓜蛋子可不管那么多,抄起棒子就是一顿猛揍,毫无顾忌!

果不其然,还不等这几个土匪回过神儿来,王三春一伙人已经将粗壮如臂的木棒挥舞得虎虎生风,狠狠地朝那几个土匪砸去。可怜这几个土匪连枪都来不及举起来,便被打倒在地。

顺利抢到枪弹之后,王三春一行人立刻像脚底抹油似的钻进了茂密的森林之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最初他招抚地痞流氓,懒汉恶棍五六个人,持大刀,梭标打劫过往客商,富户,自上次他搞到几支步枪(汉阳造)和几发子弹后,如虎添翼。

随后又抢了镇公所,得枪支三支,子弹几百发,有了枪的他,立马招兵买马,壮大自己,扩充地盘,训练土匪,队伍越聚越多,恶名远扬,让远近客商闻风丧胆,绕道而行。

一个冬天,他率部下经过矛坪,见一美貌妇人,当着其丈夫的面将其强奸,其丈夫怒起反抗,他让手下土匪将其丈夫捆绑在柱上,亲自操刀,活挖其心下酒取乐,其部下更加佩服他的胆量,这恶毒的操作,也镇住了手下,让手下见识了他的毒辣手段和残暴的性格。

王三春不仅杀人不眨眼、更厉害的是手段非常残酷。

春节期间,他的一个小老婆跟他说话时,把他的名字说成大春。王三春二话不说,一枪毙命,他的小老婆还没有明白怎么回事,就见阎王去了。

王三春在镇上的旗杆,被风刮倒了。按王三春的规矩,倒旗必须杀人祭旗。王三春命令土匪,到镇外村庄抓来一个地主家的儿子,站在旗杆下,被他举枪射击,杀死后用来祭旗。

风雨如磐中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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