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七、意外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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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放学,艾晓君照常在约定的地点等女儿。但今天艾婉莹却不想和父亲回家,因为她已经答应孙政达,中午和他一起吃饭。但她又不想和父亲说实话,于是就让郑好帮她圆谎。

艾婉莹在家里压力山大,与父母关系日渐疏离。郑好对母亲和继父也是心存芥蒂。随着了解的深入,艾婉莹和郑好这对同病相怜的同桌对彼此的好感迅速升温。其实有时候同学之间的友谊非常简单。比如她们俩,几次课间一起去操场,一起去卫生间,相互之间买点小食品之后,就成了要好的朋友。

艾婉莹和郑好一起来到艾晓君面前道:“爸爸,这是我同学郑好。她今天父母有事,不能来接她,我想陪她一起去吃肯德基。”

“那好啊,我请你俩一起吃不就完了吗?”艾晓君信以为真。

“哎呀爸,有你在场,我俩说话唠嗑啥的,多不方便啊!再说了,吃完饭,我俩还想去商场溜达溜达呢……那个爸,你自己回家吧,今天中午就当给我放个假。”艾婉莹道。

女儿很久没在他面前这么略带撒娇地说话了,艾晓君心里泛起阵阵暖意,道:“那好吧。注意安全,溜达完早点回教室,争取睡一会儿,下午上课好有精神……”

艾晓君唠叨完给了女儿二百元钱,独自回家了。看着父亲的迈腾消失在车流中,艾婉莹和郑好相视一笑。

艾婉莹道:“要不……要不你和我一起去吧。也没啥,就是我一发小,后天要去美国留学了,今天非得请我吃顿饭……”

“吃什么呀?要是吃大餐我就去。”郑好一本正经道。

艾婉莹其实是不愿意让郑好去的,但话已出口,只得道:“还没定吃什么。走吧,我们约好在拐弯的那个奶茶店见面,到时再说吧。”

艾婉莹说完径直向前走去。走了两步,却发现郑好没有跟上来,就回头道:“哎,我说你在那发什么呆呢,走啊!”

郑好冲艾婉莹笑笑道:“你还真以为我去当电灯泡啊?!逗你玩呢!本姑娘也有要事去办,拜拜了您哪!”

郑好说完转身就走,眨眼就消失在穿同样校服的人流中。艾婉莹笑笑,继续向奶茶店走去。

和孙政达见了面,两人商量一下,决定去吃必胜客。那新近推出了一款套餐,牛排蔬菜沙拉披萨意面什么的都有。最主要的是,孙政达知道艾婉莹有点小资情调,喜欢吃那里的东西,于是就拿着宣传单力荐。

艾婉莹也想去必胜客,但一看价格,摆摆手道:“算了吧,咱们两个,就要三百多,太贵了!换一家吧。”

“请你吃饭,花多少钱我都愿意!再说了,咱俩今天这一别,之后天各一方,说不定啥时候能再见面。一想到这儿,我这心哪,说不清是啥滋味……”孙政达煽情。

艾婉莹晕生又颊,笑笑道:“别酸了,快走吧!”

必胜客坐落在离学校不太远的一条繁华商业街上。艾婉莹和孙政达肩并肩,一边走一边欣赏路两边的景色。有好几次,孙政达的手有意无意地碰触到艾婉莹的手,艾婉莹红着脸急忙移开。艾婉莹知道,孙政达是想握住她的手。其实,在她心里,她也想让孙政达握住自己的手,但到最后关头,她还是害羞地移开了孙政达试探的手掌。

孙政达见状也就不再强求,自嘲地吹起了口哨,把手插到裤兜里,像个小古惑仔。艾婉莹偷瞄孙政达一眼,孙政达发现,却故意装作无所谓不理她。艾婉莹抿嘴一笑,也把手插到裤兜里。一种暧昧而清纯的气息在两个年轻人之间悄无声息地流动,像一个迷人的梦境。

进屋坐定,两人点了套餐,边吃边聊。忽然,艾婉莹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外面进来,仔细一看,正是郑好。艾婉莹正要起身打招呼,却发现在郑好之前进屋的,是一个长得帅帅的像王俊凯的男生,不过却没穿校服,看样子也就二十多岁。郑好有些害羞地低着头,跟着那个男人向一个包间走去。

看艾婉莹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孙政达也禁不住顺着艾婉莹的目光看过去,一看也吃惊不已:那个女生,也太像自己的姐姐孙阡陌了!

大厅里人很多,加上孙政达和艾婉莹坐在一个有点偏僻的角落里,所以郑好并没有发现他们。孙政达回过神儿来,看艾婉莹还是一副惊呆的样子,就有些好奇地问:“怎么了?你认识他们?”

“那个女的名叫郑好,是我同桌。真没想到,平时看上去文文静静的淑女一枚,竟然已经有男朋友了,真是想不到啊……呵呵,看我下午怎么收拾她!”艾婉莹收回目光,吃了一口牛排。

“她是你同桌啊!”孙政达有些惊讶,“你难道没发现,她长得很像我姐吗?”

“是啊,从她来我们班第一天起我就发现了。但是,怎么说呢?这世上长

得像的人多了去了,值得你这么大惊小怪的吗?”艾婉莹有些不以为然。

孙政达想想也是,为掩饰窘态,喝了一大口饮料,没想到因为喝得急,一下子呛着了肺管,大声咳嗽起来。

此刻,包间里,郑好正和马军点餐。

郑好转到这所学校不长时间后,她就发现,不知从什么起,每当中午她去外面吃饭时,都会遇到马军,一个长得像王俊凯一样的帅哥。不论是麻辣烫店涮串店米线店还是别的什么小吃店,只要在学校附近这一带,每次都是她进屋坐定,刚点好吃食,马军就会随后而至,宛如事先约好一样。每次也是一个人,安静地随便吃点东西就离开。

这样过了大约一周后,郑好竟然发觉自己对午休充满了莫名的期盼。那个长得像王俊凯一样的帅哥,真的好像和自己有缘,不然为什么每次自己去吃饭,都能正好遇到他呢?而某一天如果郑好吃中饭时没有见到马军,竟然会失落许多。

但两人并无实际接触,有时目光偶遇,也只是惊鸿一瞥。直到那次,郑好吃完饭走时忘记了拿桌上的手机,快到学校时才忽然想起来,于是急匆匆地回来找,发现马军正拿着她的手机,在店里等她。

那次,他们聊了几句。郑好这才知道,这个帅哥叫马军,是学校旁边一家规模不大的手机贴膜店的老板。那个贴膜店,主营给手机贴膜,兼营一些手机装饰品什么的,老板员工都是他一个人,因为中午做饭太耽误时间,也不方便,所以就到周边的小吃店对付。

又偶遇几次后,再吃饭时,两人就会坐到一起,相互之间的了解也逐渐加深。那个马军,家在农村,上高二时父亲得了重病,万般无奈之下,原本学习很好的他只得辍学打工,挣钱给父亲治病。出来打拼的这几年,他先后在饭店端过盘子,在工地做过小工,后来到他现在这家店打工。老板一年前去南方发展,他就兑下了这家小店,自己做起了老板。

在这期间,他把挣的钱,除了留下基本生活费,全都打给了父亲。虽然父亲最后仍然没有治好,永远地离开了他,但他心里并无太多遗憾。因为作为儿子,他已经尽力了,也做得很好了。

马军云淡风轻的讲述,在郑好内心掀起了巨大波澜。这个帅帅的男孩,简直就是道德的楷模,励志的榜样。加上在一起吃饭时马军细心周到的呵护,在她情绪低落时想尽办法逗她开心……这所有的一切,都让情窦初开的郑好毫无免疫力,在上次吃饭后,她终于接受了马军的约会要求。

今天,是她和马军第一次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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