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章土地兼并
百姓们众说纷纷,也不知道自己穷困的根源究竟在哪里。
有的说地少,但据丁晋了解,谷城人多,地也多,按照当地百姓的人头占有田地数,在襄州诸县中,并不能算少。
有的说土地贫瘠,这个说法同样有些偏颇,一个地方的农地,有良田,也会有普田,还会有劣田,依据农户提供的亩产情况看,谷城的土地还算不上贫瘠。记得当年丁晋在文裕县任县令时,那里的土地才真正称得上贫得连草都不长。
当然,还有很多人说法和贺胜他们的一致,就是兵灾**。这种因素,确实会对地方的经济生产造成严重的打击,但是谷城光复已经两年,社会秩序基本恢复,田地也有了产出,但是怎么还有如此多的几乎连温饱都不能解决的穷困之人呢?
路有饿,饥寒迫的景象,如果是发生在两年前,或许还说得过去,可是光复两年后,依然出现这种现象,无论如何,不能将全部的责任都归罪到战争头上。
也有些胆大的农户,道出外的原因,如官府盘剥、苛捐杂税众多等等,丁晋清楚,这肯定是有的,而且不仅是谷城,就是襄州其他诸县,这种现象也绝对存在,但是,这是不是主要原因呢?
谷城县令邵康,说起来还算是丁晋的熟人,他是大宗十三年明经科的举人,位列头甲第七名,和丁晋是谓“同年”。不过,两人当时只是彼此认识,交情泛泛,后来,邵凤康进入长安县任职吏曹司时,丁晋在尚书省吏部做“员外”因为工作的接触人才开始熟识。
在丁晋的认知中,邵凤康并不是个贪婪无度的人,更不是一个胆大包天、无视王法的人,这样的官员小污或者可能,如果说他能把一个大县搞得民不聊生、天怒人怨,丁晋觉得实在有点太抬举他的胆魄了。
当然只是主观的判,并不代表最后的结论,这么多年的宦海生涯,丁晋感悟最多的就是官场上,一切都是未知数,一切皆有可能。
通和一些农户地交谈。丁晋了解到百姓所要缴纳地赋税虽然有点重。但考虑到谷城需要负担前线物资地一部分供应。所以这些数目还在情理之中。但是们需要承担地徭役。却是沉重得可怕。
一位老既然种了朝廷给地田地子自然是要交地。虽然多点还可以承受。只是每年官府、里长、族老、菩萨要俺们做工太多。这儿修条路。那儿盖座祠。结果荒芜了农时。可惜好些地本来会有更好地收成。因为没有下到功夫。粮食便欠收了。
这是徭役惹得祸。一些农户。本来世代勤俭节约。老实地守着田地过日子。但是沉重地劳役压垮了他们。他们甚至没有精力和时间。耕种自己地口分田。结果空守着土地荒芜。一年到头没有收成。不得不变卖田地。最后破产。
还有一些农户说:以前每家都有不少地。虽然田地有点荒。收成总得还可以。可是这一年接一年。大家地地越来越少。出地役却一点都不少。每当交徭赋地时候。不得不向乡绅族老借债。结果。债越滚越多。赋也越交越多。最后也只得变卖了田地。投身做庄户。或者干脆就沿路乞讨。
丁晋问为什么地会越来越少。对于这个问题。百姓们依然没有一个统一地认识。说。或是出了败家子。或是生病急用钱。或是子孙好吃懒做。或是借了印子钱拿田抵押。更或是一时贪财。高价卖给族中富户。然后将钱挥霍贻尽。
丁晋叹了口气。逐渐找到了症结所在。谷城地问题。恐怕就在这个土地兼并上。
大周沿袭唐制,实行的是“两税法”,~两税法是将所有的赋役和税负都综合成田赋和徭役两项,这样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它改变了以往以丁为主的赋税制度,改为以土地为主,但赋役还是以人丁为准。
从这里可以看出,土地税虽然是以土地为主,但并没有改变以人丁为准的税收,只是部分摊到了土地上,只是一定程度上的减轻而已。
而它最大的缺陷是,它自诞生起,就有一个很大的漏洞供地主劣绅利用来剥削农户,这就是税赋以“人头”为标准计算。
两税法的制定,本来是为了缓和贫富之间的矛盾而设置,所以,它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豪门巨富的利益,使他们无法再勾结官府,设立各种眼花缭乱的名目来肆意剥削百姓,这样就减少了很多苛捐杂税。
然而,皇帝毕竟还是地
的代表,所以他不会真正地消灭对农民的剥削,只削以缓和阶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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