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青衫初入九重城(二)

百戏演出完毕,安府管事出来,不仅给了丰厚赏钱,还叫这些人散在各街上,各自继续戏耍,叫街坊军民们观赏,又允许南市、东市的商贩在附近摆摊叫卖。于是不一会,以福寿坊为中心的四个坊,成了洛阳城最热闹的地方,大半百姓也闻讯赶来,聚集在这里。

数万百姓熙熙攘攘走在街面上,各处叫卖声不绝于耳,不少男女喜颜笑道:“苦了数十年,而今算是见到太平盛世了,都是官家圣明。”

带着人在四处巡视,维持秩序的曾葆华听到了,只是在心里暗暗叹息。秋梦一场而已,醒来还是人间炼狱。想过真正的太平好日子,还早呢。

“十一姐,十一姐,这里有好吃的。你看,这边有蒸饼、胡饼、合菜饼,灌肠、糍糕和团子。啊呀,那边有旋炒栗子、银杏、盐豉、段金橘、橄榄、龙眼和荔枝干。十一姐,我们快些去买来吃。”

曾葆华听到一连串话脆生生地蹦出来,就像秋田边上的麻雀,不,不是一只,起码是十只以上的麻雀在说话。

他闻声转头过去一看,先见到一女子,十六七岁,鬓鬟艳媚,眉眼含娇,穿着一件暗红团花大袖衣,外披红霞帔,珠履长罗裙。俨然海棠一枝,绰约之态,殊异寻常。

真是无瑕堪比玉,有态欲羞花。曾葆华一时看呆了。

这时,那女子身后跟上来一位十一二岁的少年。面如温玉,戴着一顶折角璞头帽,穿着一身暗金小团花绯袍,腰扎一条错金镶玉银丝带,配着一对玲珑凤鸣玉佩,两只银鱼袋,非富即贵。

他拉着女子的手道:“十一姐,我们去买些吃食吧。”

他居然去拉小娘子的手?你这厮,真是个无礼的登徒子!曾葆华当即对那少年心生厌恶。或许是人家长得比自己帅多了,又或许因为站在小娘子身边的是他而不是自己。

“小十五,我们刚吃了东西出来,再胡海乱吃,小心积食。”女子温柔地答道。

少年却是不喜,翘着嘴巴道:“这也不准吃,那也不准吃,出来有什么好玩的。”

再一会,听到隔壁街上锣鼓咚咚地响,少年立即被吸引过去了,拉着女子转了过去。身后还有五六个护卫。

曾葆华舍不得离开,远远地跟在后面。

这边是在玩杂耍的。猴呈百戏、鱼跳刀门、使唤蜂蝶、追呼蝼蚁、沙地成书,各种异能异术,让人应接不暇。少年好热闹,一会被活泼的猴子逗得拍手大笑,一会被跳来跳去的鱼儿惊得一愣愣的。

女子站在身边,温婉柔和,含笑看着少年。

“十一姐,这里有卖小玩意的,玉海、夜蛾、蜂儿、雪柳、菩提叶、科头圆子,真好玩。”少年转到另一条街上,又咋咋呼呼地叫嚷道。

真是个熊孩子,幸好那小娘子脾性好。要是自己,早就几拳捶晕你这个大惊小怪!

不一会,几个护卫手里抱满了各色玩意,麦秆编制的,木头削制的,泥巴捏制的,一一不等。

小娘子却被另一排摊子吸引过去了,那里铺陈着冠梳、珠翠、头面、衣着、花朵、领抹和靴鞋。她走到一处摊子跟前,捻起一支绢花,左看右看,爱不释手。

那少年却走到一边,跟几个护卫嘀嘀咕咕的。护卫们脸上露出难色,那少年面露厉声,似在咬牙切齿地威胁。不一会,那几个护卫才不情愿地就范。这熊孩子,怕是没憋着好屁。

孤身一人的小娘子,就像百花园里最耀眼的花儿,不一会,十来个混混地痞就像蜜蜂蝴蝶,从四处围拢过来,在她身边打转。

该我上场当护花使者了!曾葆华压抑着激动的心情,不动声色地慢慢踱了过去。

站在旁边,清风拂来,飘来一阵淡淡的馥香味,似幽兰,似秋桂,更像那中秋时分的明月,撩人心弦。

曾葆华刚定下神来,听到小娘子在跟摊主谈价钱:“这绢花怎么卖?”

“三百文一枝。”

“好啊,给我来两枝。”

大唐之后是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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